北京摔嬰案被害人律師:賠償對家屬沒有意義
發(fā)布時間:2013年09月25日 11:35 來源:中國新聞網
備受關注的北京大興摔死女童案9月25日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審宣判。法庭最終以故意殺人罪為由,一審判處韓磊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在宣讀刑事判決之后,受害人的律師表示任何的賠償都不能挽回小孩的生命,受害人家屬覺得賠償沒有任何意義。
當時提出賠償主要是基于刑事訴訟權利 為什么撤訴 因為這事已經發(fā)生了 任何的賠償都不能挽回小孩的生命 家屬對于賠償覺得沒有任何意義 所以說就撤回了 (對判刑結果有什么看法) 我個人覺得判決很公證 體現(xiàn)了法律的尊嚴 也體現(xiàn)法律的正義性 我覺得這是在意料之中的 故意殺人罪
責任編輯:【田博川】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未經授權禁止轉載、摘編、復制及建立鏡像,違者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 [京ICP證040655號] [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總機:86-10-878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