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額逾百億元 起底“文玩競拍”背后的傳銷局
□ 法治日報記者 阮占江 帥標
□ 法治日報通訊員 史著原
近年來,隨著文玩市場的逐漸升溫,一些不法分子趁機而入,以“文玩競拍”為噱頭,編織起傳銷的罪惡網絡。近日,湖南省株洲市炎陵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成功搗毀了一個以文玩字畫競拍為幌子的網絡傳銷組織,全國涉案人數5萬余人,涉案金額逾百億元。
誘人提成吸引入局
當你看到聊天群、社交平臺上“零投資、穩(wěn)賺不賠”的推廣,得知競拍低價文玩商品再轉售給他人就能賺錢的消息,會不會欣然入局?一些傳銷組織正是利用人們對文玩的興趣和投資心理,通過新媒體進行宣傳推廣,精心設計層級計酬機制,吸引了大量參與者,一步步踏入傳銷的陷阱。
“剛開始,我以為可以輕松賺點零花錢,聽朋友說只要在手機上報個名,每天在網站上操作幾下就行了。”參與人李某到公安機關報案時,臉上寫滿了懊悔。回想起自己是如何一步步墜入“文玩競拍”這一傳銷泥沼,他的心中五味雜陳。
2023年1月,通過朋友發(fā)來的鏈接,李某進入了一個名叫“文玩競拍”的網絡平臺。該平臺宣稱通過交易可迅速累積財富,看到朋友隔三岔五就有收益入賬,李某也忍不住投身其中。他憑借朋友的推薦碼注冊成為會員,加入所屬團隊成為直接下線。嚴密的層級結構和誘人的提成機制讓李某成為這個網絡傳銷組織鏈條中的一環(huán)。在利益的驅動下,他把平臺推薦給了更多朋友,每當有新人加入,他都能獲得一筆介紹提成費。
層層套路血本無歸
那么,如何通過“文玩競拍”平臺賺錢呢?
李某告訴警方,平臺就像一個網上商城,有字畫、手串等各種古玩商品,每周一到周五都可以交易,需要通過“競拍”轉賣賺取差價。在競拍前一天搶單報名,第二天上架賣單,價格比購買價格提高4%,會員可得到1.5%的溢價盈利,剩余2.5%逐級上交。平臺的商品在會員們之間進行接龍買單出售,循環(huán)交易。
所謂的文玩商品是否真實存在?李某表示,從來沒有收到過古玩、字畫、手串等商品,自己也不懂到底價值幾何,沒有投資和收藏的想法,只是想跟著賺點錢。“只要在平臺上選定商品并加入購物車,按照定價來支付,就可以看到商品持有人的賬戶信息。點對點轉賬后將截圖上傳平臺,交易就完成了?!?/p>
開始時李某確實有所進賬、嘗到了甜頭,但隨著投入的“賭注”越來越多,到平臺崩盤時,他和朋友的實際損失已有三四十萬元。
顯然,在交易過程中并沒有產生實際的貨物交割。“文玩競拍”傳銷組織的套路是:通過線上搭建商城,出售低價劣質的文玩作為“道具”商品,會員之間通過反復買賣商品來獲利。隨著會員數量的不斷增加,商品的價格也水漲船高。然而,這些高價商品并沒有真正的市場需求,只是在封閉的傳銷網絡中流通。當新會員的加入速度放緩,直至資金鏈斷裂時,平臺系統(tǒng)就會崩潰,導致大量會員血本無歸。
重拳出擊主犯服法
接到報案后,經偵民警迅速組織開展數據收集、分析研判和人員核查,逐步刻畫出犯罪組織架構,最終以方某某為首的傳銷犯罪團伙逐漸浮出水面。2023年7月至9月,株洲警方先后抓獲方某某等20名犯罪嫌疑人。
經查,方某某于2022年9月至2023年7月伙同他人在境外線上搭建了“文玩競拍”網絡傳銷平臺,該平臺通過新媒體媒介傳播進行宣傳推廣,通過網絡培訓的方式進行會員培訓,同時在線上出售低價劣質的文玩作為“道具”商品,進行競拍轉售活動。
參與者必須先通過老會員的推薦,登錄網站注冊賬號綁定社交賬號、銀行卡等,老會員添加其進入相應聊天群,新會員在規(guī)定時間內進行接龍競拍“道具”商品。次日,新會員將購得的“道具”商品溢價4%,通過向平臺交納原商品價格的2.5%作為“上架費”后進行轉售,轉售成功后成為正式會員。該組織利用會員對轉售商品獲利的期待和急于出售的被動,要求會員發(fā)展其他會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同時,以下層會員店鋪業(yè)績?yōu)橐罁Ц督o上層會員的報酬,拉動會員發(fā)展其他人員,整個鏈條無真正消費需求,具有欺騙性。
該平臺設置競拍規(guī)則,商品每次競拍上浮4%,其中2.5%作為“上架費”歸平臺所有,會員通過賺取商品原價的1.5%作為“轉售獲利”,還可以通過推薦新會員獲得“直推獲利”,以及升級為店長后還可獲得“店鋪管理獎”。平臺內所有店鋪的日營業(yè)額的0.3%至0.8%以“技術服務費”的名義流入方某某等頂層店長手中。
2024年11月,公安部經偵局部署全國公安經偵部門在此案基礎上開展集群戰(zhàn)役延伸打擊,進一步摧毀了這個傳銷網絡。12月,方某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被湖南省株洲市炎陵縣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警方提醒,隨著互聯(lián)網的發(fā)展,傳銷犯罪從線下逐步轉變?yōu)榫€上,通過虛擬的網絡交易,構建出復雜的層級關系和利益鏈條。涉案人員直接或間接發(fā)展下線,組成層級并依此獲利,擾亂市場經濟秩序,造成大量人員資產損失。對于先交“入門費”“會員費”,再通過拉人頭得提成、傭金和商品無限增值獲利等不符合市場規(guī)律的所謂投資活動,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避免造成財產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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