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9日電 據發(fā)改委網站消息,發(fā)改委今日公布2個全國居民階梯電價方案,并公開征求意見10天。意見指出,實行階梯電價要遵循三大原則:是補償成本與公平負擔相結合,統(tǒng)一政策與因地制宜相結合,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
意見指出,長期以來,我國對居民電價采取低價政策。近年來我國能源供應緊缺、環(huán)境壓力加大等矛盾逐步凸顯,煤炭等一次能源價格持續(xù)攀升,電力價格也隨之上漲,但居民電價的調整幅度和頻率均低于其他行業(yè)用電,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一直處于較低水平。從而造成用電量越多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多;用電量越少的用戶,享受的補貼越少,既沒有體現公平負擔的原則,也不能合理體現電能資源價值,不利于資源節(jié)約和環(huán)境保護。為了促進資源節(jié)約和環(huán)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引導居民合理用電、節(jié)約用電,有必要對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
意見表示,實行階梯電價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補償成本與公平負擔相結合。居民用電價格總體上要逐步反映用電成本,同時,兼顧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用電少的居民少負擔,用電多的居民多負擔。二是統(tǒng)一政策與因地制宜相結合。國家制定階梯電價政策總體框架和指導性意見,各地結合當地自然地理環(huán)境、經濟發(fā)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電水平等情況,確定具體實施方案。三是立足當前與著眼長遠相結合。階梯電價近期應著力于建立機制,保證大多數居民電價基本穩(wěn)定;長遠目標要逐步反映電力資源價值,引導居民節(jié)約用電。
據介紹,本次公布的全國居民階梯電價方案包括兩個方案,分別為:
第一個方案中的第一檔電價將覆蓋全國70%的居民家庭用電量,保持該檔電價不變動;該方案第一檔電價為全國平均水平為110度電;第二檔電價則為月均用電量110度到210度區(qū)間,該檔電價每度提高5分錢;第三檔為210度以上,每度電考慮增加2毛錢。
第二個方案中第一檔電價將考慮覆蓋80%的居民用電,月約用電量140度以內電價每度提高1分錢;第二檔月均用電140度-270度,每度提高5分錢;第三檔為用電量270度以上,每度提高2毛錢。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將商有關部門,根據征求意見情況對《指導意見》進一步修改完善后,選擇修改完善的方案用于指導各地。
參與互動(0) | 【編輯:何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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