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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英國政府正在緊急協商推出新的反恐法案,以應對英國日益陷入困境的反恐局面。但這部新反恐法案能否令英國走出其目前的反恐焦慮狀態(tài)和誤區(qū),筆者很懷疑。
最近一周,英國反恐又出現了許多新情況。首先是上周四,倫敦地鐵又一次發(fā)生恐怖襲擊,幸炸彈爆炸規(guī)模不大,才未造成重大傷亡。這是繼“七七倫敦血案”后兩周內倫敦遭受的第二次襲擊,對于英國的反恐部門和警方來說無疑是當頭一棒。一天后,亦即上周五,一名居住在倫敦的巴西青年被警方誤以為是恐怖嫌疑犯而遭到追擊,并在被抓獲后按倒在地,頭部連中五槍斃命。事后,當發(fā)現為誤殺后,倫敦警方只是表示道歉,但對于嫌疑犯“格殺勿論”的明令卻并未收回。
倫敦警方誤殺巴西青年,以及一般聽來荒謬至之極的“格殺勿論”命令,令人感到這不但顯示了倫敦警方和反恐部門的失職、無能,而且更折射了蔓延在整個英國社會的一種焦慮。短短幾個星期,由于恐怖襲擊接連發(fā)生,而兇犯至今未能真正歸案,英國人開始由“七七倫敦血案”時的沉靜轉化為一種深深的焦慮。而這種焦慮本身,也折射了當今國際社會反恐的困境。
所謂反恐,應當包含兩層意義:
1.追捕兇手;
2.展開基督教世界與伊斯蘭世界的文明對話。
但實際情況是,近幾年來后者完全付闕;前者則也陷入了極大誤區(qū),亦即當兇犯久久未能歸案時,從警方到民間都會產生一種焦慮,由此導致與西方民主完全背道而馳的作為,并產生嚴重后果。
英國倒退到“警察國家”?
眾所周知,西方社會有人權和民權之分。如果說,人權在狹義上專指人們的政治權利,那么民權就一意指更為廣泛意義上的公民自由權利。而在自由社會里,公民自由的根本基礎,首先就是擁有免于恐懼的自由。
過去一段時間,由于恐怖主意盛行,西方公民的這一自由受到相當大的限制。但沒想到的是,隨著反恐的展開,尤其是官方和民間日漸陷入焦慮狀態(tài),西方公民的“免于恐懼的自由”再次受到打擊。以上周五的巴西青年被誤殺為例,尤其是倫敦警方至今不改“格殺勿論”的命令,但同時又對追捕兇犯一籌莫展,讓人感到似乎回到了警察國家的年代。
巴西青年倫敦被誤殺,直接導致英國的穆斯林社團生活在極度恐懼之中,并進而導致英國穆斯林社團和主流基督教社團的嚴重對立。而反恐本來應該逐漸疏解這種對立,但沒想到卻使這一對立日益加劇,這是英國反恐的真正悲劇。
因此,英國社會應當首先走出焦慮,回復沉靜和理性。相信以英國人的智慧,終究可以克服和戰(zhàn)勝自身的人性弱點。(摘自香港明報;作者:邱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