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借歌廳高薪招聘男公關(guān),張玉平等13名被告人以收取應(yīng)聘者管理費、服裝費,以及安排他們與賣淫女“試活兒”收取“試活兒”費實施詐騙。記者上午獲悉,海淀法院日前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張玉平等人1年1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08年3月至5月間,張玉平等人以歌廳高薪招聘男公關(guān)為名對外發(fā)布虛假廣告,采取向應(yīng)聘者收取管理費、服裝費等名義實施詐騙。被害人達40余人。
據(jù)悉,在13人詐騙受害人錢款的名目中,有一部分叫“試活兒”費。他們會安排受害人去“試活兒”,就是與賣淫女發(fā)生性關(guān)系,名義上是試驗被害人從事“男公關(guān)”為女顧客提供性服務(wù)的能力。被害人需交納幾百元的“試活兒”費。由于他們遲遲不給介紹工作或客人,當被害人找來的時候,他們就威脅說“試過活兒”就是賣淫嫖娼,要是報警的話自己也會被追究責任,被害人往往因此而退縮。
海淀法院認為,張玉平等13人的行為均已構(gòu)成詐騙罪。據(jù)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記者張蕾 通訊員孫凱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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